冬日暖阳,普照大地。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如约而至。同步展开的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宪法精神入人心。
为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矿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山西煤监局在宁武钜盛能源集团庄旺煤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此次活动,由山西煤监局政法处黄文升处长主持,邀请山西晋阳律师事务所任国庆律师做专题讲座。忻州监察站有关人员、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宁武县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宁武县境内办矿主体企业、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任国庆律师主讲的题目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介绍了《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犯罪构成和七种主要罪名的区别与联系,与此同时,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常见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列举,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进行了解读。
此次讲座深入浅出、内涵丰富、观点鲜明、说理清晰,对广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者坚守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作用和指导意义。
最后,黄文升处长向参会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安全责任,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健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中介服务责任、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三是构建治理体系,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11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四是严打瞒报事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健全政府核查机制,加大对煤矿瞒报事故的核查力度。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积极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主动遵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