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局
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省级有关体育协会:
按照《体育总局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体群字〔2020〕194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20〕616号)的精神,为推动解决我省体育公共服务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老年人健身新模式,保障老年人参与健身活动的基本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为老年人提供健身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持续推动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参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便利性,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 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满足老年人参与体育文化生活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增强体育场馆设施使用的便捷性,为老年人进入体育场馆、使用健身器材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服务
1.各级各类体育场馆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方便老年人进行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结合场馆日常运营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数量的免预约、现场购票名额,并设置现金收付窗口。
2.各级各类体育场馆应允许老年人家人、朋友帮助代为预约,老年人可凭有效预约码、购票信息截图等凭证进入体育场馆。
3.保留传统登记方式。体育场馆不得因老年人没有智能手机无法调取“健康码”等原因拒绝老年人进入,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排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证等有效证件登记进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4.为老年人进出体育场馆、使用健身器材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和人工帮扶。在场馆出入口、场馆内部设置醒目的引导标识,在明显位置布置场馆平面布局图,不同功能用房应配置相对应的标识;增加各类健身器材使用说明,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智能健身器材使用进行说明及指导。
5.满足老年人在体育场馆设施的基本需求。在智能购物设备处放置标识明显、通俗易懂的操作指引,为老年人提供免费饮水,保留小卖部、超市等,方便老年人购买健身必需品。
(二)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不断提高老年人参与赛事活动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为老年人直接参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及观看体育赛事活动提供便利
1.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应保留电话专线、现场报名窗口等线下报名方式,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报名名额;为老年人提供纸质版秩序册、成绩册、证书等,确保老年人顺利报名参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并在赛事活动中充分享受快乐,获得成就感。
2.各市体育局、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单项运动协会要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老年人集体报名、参赛;在街道、村镇,老年大学、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公园等处摆放服务摊点,帮助老年人完成现场报名,普及宣传线上参赛基本操作技能。
3.通过设置较大字体、醒目标注、简化功能和流程等方式,使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线上参与平台更加便于操作。不断探索、丰富老年人参与赛事活动、智能健身的方式,提高智能健身程序的适老化程度。
4.各类体育赛事要方便老年人购票观赛,保留线下购票渠道,允许他人为老年人代为购票。探索通过5G、超高清、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帮助老年人便捷享受在线观赛等智能化服务。
5.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在社区、公园等老年人经常锻炼的场所配备志愿者,主动将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的同时,解答老年人在体育领域运用智能技术的问题。
三、相关要求
各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省级有关体育协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聚焦涉及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参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在运用智能化服务创新的过程中,坚持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作用,切实解决老年人遇到的突出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实到位,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全民健身便利化服务。
各市体育局、有关单位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各项传统服务兜底保障到位情况报送至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处。
联系人:袁云清 白晓强
电 话:7686255 7686265
山西省体育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