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
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山西体育中心,山西体育场: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山西省全民健身促进条例》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提高场馆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放方案制定工作
(一)各市体育局要督促本辖区各场馆做好2021年开放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认真审核有关内容,深化细化各项内容,确保方案准确严谨。
(二)各市体育局在市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本辖区有关场馆的开放工作方案,并指导相关场馆在场馆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省体育局在汇总各市公示信息后,在省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有关规定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场馆可提出申请,同时提交2020年开放工作总结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表》,逐级报至市级有关部门。
(二)各市体育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市辖区申报材料,并对申请单位进行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考核和运营综合评价,填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汇总表》,连同本市辖区补助资金申请报告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至省级部门。
三、开放工作要求
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是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问题的重要工作。各申请补助资金的体育场馆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把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作为重要任务,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体育场馆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应免费低收费开放,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水平。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等传统服务方式,为老年人进入体育场馆、使用健身器材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服务。
(三)体育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因疫情防控安排需要调整开放有关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体育场馆每年应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
2.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
3.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4.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五)推进场馆信息化建设,提升场馆运营管理水平和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省体育局将通过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场馆开放工作的督查力度。各市体育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完善体育场馆开放监督检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进行检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场馆开放问题,督促问题场馆认真进行整改。检查报告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报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处,各市对本市辖区场馆开放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成效将纳入为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分配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联系人:白晓强
电 话:7686265
邮 箱:qtccgkf@163.com
山西省体育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