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
吕教函[2022]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保障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充实的寒假,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监管函[2022]1号)文件精神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内减负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加强疫情防控宣传,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寒假作业,开展亲子活动,参加社会实践及家务劳动。
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考试管理,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防违规考试行为发,防止为迎接期末考试,加大作业量,开展模拟考试,导致学生睡眠不足。把好考试命题质量关,坚决落实考试等级评价制度,任何学校及教师不得用分数作出期末考试评价,鼓励各校结合实际增加描述性评价。加强“双减”政策宣传,加强家校联系,培养科学育人观念,形成工作合力。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寒假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举措,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对寒假“双减”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传达到校、到培训机构。指导各学校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填报《各地排查检查情况汇总表》。各县(市、区)寒假工作方案和“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人:郝海艳
联系电话:13753857172
报送邮箱:llsjyjjyk@163.com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吕梁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