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2年2月11日政协第十三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李富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海华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周志芳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曹晓冬同志的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太原日报
政协第十三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2年2月11日政协第十三届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太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李富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海华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周志芳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曹晓冬同志的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