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行动,使广大驾驶员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驾驶习惯,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电子警察”对驾车时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开车不系安全带车辆曝光如下,请大家规范驾驶,安全行车。
2022年4月23日16时46分,晋HE002*小型轿车行驶至G338国道K587+150M原平方向卡口处,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4月22日22时01分,晋AOPS7*小型轿车车行驶至G239正蓝线—阳泉线K762茹村公路主线卡口处,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4月23日18时54分,晋H1K03*小型汽车行驶至G338国道K587+150M原平方向卡口处,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4月22日17时19分,晋A26LJ*小型轿车行驶至G338国道K587+150M原平方向卡口处,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4月24日15时48分,晋HBS63*小型轿车行驶至G239正蓝线—阳泉线K762茹村公路主线卡口处,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分别给予罚款5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安全带之所以叫“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移位和化解缓冲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向前冲撞、甩出车外,从而减轻受伤的程度。
来源:五台交警
助编:侯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