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在梧桐路查车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A***NX的白色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有躲避行为,民警将其拦截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检测数值高达2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民警将驾驶人带至交警队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员系第三次饮酒。经查:驾驶员刘*飞,男,37岁。第一次:2020年9月18日在柳林县省道248线55公里300米处被查,39mg/100ml,酒驾。第二次:2021年10月17日在文水县梧桐路口被查,78mg/100ml,系酒驾、驾驶证依法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第三次:2022年5月7日在文水县梧桐路口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检测数值高达208mg/100ml,按规定采集血液样本鉴定,结果为:190.61mg/100ml,系醉驾,面临将是更严重的处罚。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
助编:樊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