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日前组织食品安全抽检,其中太原市3个批次的水果蔬菜不合格。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日前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糖果制品、豆制品、肉制品以及蔬菜水果等17个大类,总计514个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的样品有491个批次,不合格的有23个批次。
其中,涉及太原市的有3个批次。在太原市小店区柴氏水果经销部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太原市尖草坪区蛋妈妈食品店销售的生姜,经检验,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太原市杏花岭区团团水果店销售的沃柑,经检验,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要求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同时,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商品,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举报。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少量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姜,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造成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是一种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可能是种植主体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在接近收获期使用农药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甲拌磷有剧毒,短期内大量接触可引起急性中毒。
来源:太原晚报
助编:徐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