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9:30分,随着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梁建波发出出发指令,太原两级法院出动执行警力90余人,警车及保障车辆15辆,邀请公证人员及媒体10余人,奔赴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原友谊大厦腾房执行现场。这是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山西高院2022 “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的一次专项行动。迎泽法院抓住“执行利剑”这一有利时机,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以执行工作“135”工作机制为基础,在太原中院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强制腾退一处五层楼房,顺利执结一起历史积案,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2004年经迎泽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申请执行人(原告)山西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柳南支行与被执行人(被告)山西华侨友谊贸易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确定由被告将位于迎泽大街162号的五层附属楼和锅炉房腾出交付原告。2004年2月,申请人依法向迎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内部改制,涉案房产由被执行人的员工强行占据,向外出租盈利并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由于国有银行权益长期未执行到位,该案亦被相关部门列为督办案件。
“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开展以来,迎泽法院党组以保民生、保金融、克难题为抓手,迎难而上,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主动依职权恢复执行,并及时启动三同步工作预案。太原中院党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研判,针对案件历史遗留问题多、被执行现场处于太原市中心地带的特点对执行工作的细节做出明确指示,同时增派司法警察30人配合迎泽法院执行行动,更加坚定了迎泽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迎泽法院执行局制定周密的执行计划,从5月下旬开始,由专人负责研判案件执行情况、现场勘查蹲守并组织约谈当事人。6月2日上午党组书记、院长王晋斌坐镇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腾房干警开展腾房行动,同时安排执行局传唤各方当事人到庭,集中约谈释法释理,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经过9个小时的通力协作,排除阻力,下午18时许历时18年的陈年积案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是对太原市法院“135”执行工作机制的完美解读,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及“一性三统五化”的优越性。今后,迎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认真落实太原中院“135”工作机制及“29221”工作法,深化开展“三晋执行利剑”执行攻坚行动,在“实”字上做文章,在“效”字上下功夫,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网易山西 黄晶 张丹丹 助编 徐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