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本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自2022年7月25日起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怀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7月11日
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本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自2022年7月25日起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怀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