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
备受青睐
但有些骑士缺乏安全意识
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
真的一点儿也不酷
在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
太原交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迎泽二大队民警就查处了这几位“酒骑士”
8月7日凌晨1时许,刘某酒后驾驶晋A01***红色嘉陵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通过南内环街老军营西巷口时,被民警查获,其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8月6日凌晨,白某酒后驾驶晋AF0***黑色豪爵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通过南内环桥卡口时,被民警查获,其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3日22时55分许,郭某驾驶晋A69***本田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通过南内环街老军营西巷口时,被民警查获,其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2mg/100ml。
郭某称就喝了一点啤酒,对呼气检测结果存在异议,要求抽血鉴定,民警对郭某采取了提取血样鉴定的方式,最终鉴定结果为37.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喝酒后,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身体对外界事物变化的反应越慢,发生事故的几率越大。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生命只有一次
请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
开心饮酒,平安回家
助编:徐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