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太原法院从执行理念、机制、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全面推行执行“135”模式和“29221”执行财产调查工作法。为确保“29221”执行财产调查工作法每项调查措施有效落实到位,太原中院加强了对执行人员的针对性培训。
9月4日星期日上午,太原中院组织开展了“学习大讲堂第六期 执行干警财务知识培训”,针对“29221”工作法“9”查中的财务调查进行了专题培训,邀请太原市财苑职业培训初、中级会计职称及会计实操培训讲师王晓英进行授课。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分管领导李雄飞,执行局局长邢如灏,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太原两级法院的法官和执行员参加了培训。
王晓英从企业财务报表介绍、如何从财务报表中一眼看出可执行资产和如何辨别财务报表的真伪三方面,全面、详细、生动地向执行干警教授了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何看穿涉案被执行人企业的财务“秘密”,找到可执行资产提高执行质效。同时,王晓英通过实例演示,逐表逐项教导执行干警要通过表表相对、勾稽关系对比等方法辨别财务报表的真伪,防止被执行企业隐匿财产逃避执行。
培训后,院长于昌明对王晓英此次授课表示了感谢和高度肯定,强调涉企业的执行案件执行难一是因为被执行企业确无能力履行,二是因为被执行企业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三是因为执行人员相关能力存在弱项。希望通过此次执行干警财务知识培训,太原两级法院执行员额法官和执行员能够强化财务知识,提高财务调查能力,切实将“29221”财产调查工作法落在实处,明明白白查清涉案被执行企业的“底子”,提高涉企业执行案件的执行质效,最大程度实现胜诉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网易山西 黄晶 张丹丹 助编 徐多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