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案例
2022年9月5日22时41分,关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安大街中行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NO.2
案例
2022年9月9日21时42分,孟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安大街中行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公安网比对查询,孟某某属于二次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孟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NO.3
案例
2022年9月9日21时27分,司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安大街中行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NO.4
案例
2022年9月9日22时03分,郭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安大街中行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郭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NO.5
案例
2022年9月12日22时11分,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安大街中行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NO.6
案例
2022年9月12日21时46分,毕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怀安大街中行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公安网比对查询,毕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毕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NO.7
案例
2022年9月13日21时40分,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安大街交仁人路十字口处,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助编:郝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