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政策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在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有关要求,现就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文水县辖区所有高速、国道、省道等交通卡口及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撤销防控站点,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恢复正常通行。
二、即日起,文水县所有社区(村)出入口土堆等阻挡物、围挡栏杆等硬隔离、值勤的集装箱和帐篷等全部撤离,恢复居民群众正常出行。
三、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四、各乡镇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不得按照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原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自愿选择集中或居家隔离方式。居家隔离期间由乡镇负责建立台账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在隔离第6、7天乡镇安排上门采样,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针对目前已在集中隔离点的人员,由隔离点和乡镇双向征求意见,对自愿转居家的人员,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转运至家中由乡镇按照规定负责管控。
六、各乡镇坚持应接尽接,按照常住人口做好摸底和接种工作。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60-79岁人群接种率。2023年1月底前:60-79岁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全程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8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接种率达到90%,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全程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
七、相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在疫情无社区传播风险情况下可不划定高风险区。处置过程中采取提前报备和主动摸排相结合的方式,快速管控阳性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降低传播风险。
2、县域内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各相关主管部门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3、乡镇建立社区与县级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文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