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号
(2023年2月7日朔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王静(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娟(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永红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玉龙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卢晓刚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敏(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慧芳(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句红霞(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亚运(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雅琼(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金梅(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卫民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永保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心钰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 智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彩清(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向东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齐生慧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双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陆志强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闫小妍(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培文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丽丽(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慧兰(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边军安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国栋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白叶祥(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治军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英(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善晓利(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秀枝(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志华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冬梅(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穆晓琰(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晓玲(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翼宏(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乾挺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海霞(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吉继英(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雁铭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宁保全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郝忠祥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雄伟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解晓花(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姬玉成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京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明存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建业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静瑶(女)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秦晋国为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