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太原市迎泽区马庄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活动中,李慧杰老师带领全体教师从《教师法》的重点内容进行逐一讲解,对教师应享有的权利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旨在提醒全体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法治观念,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在传授科学文化的同时还要保护每位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太原市迎泽区马庄小学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增强对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之后,教师们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太原市迎泽区马庄小学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通过学习,每位教师对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马庄小学教师表示,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更新教育观念,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网易山西 张敏 助编 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