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小学校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法治少年”主题升旗仪式。
蓝天下,迎着初升的朝阳,大家眺望着国旗冉冉升起,耳畔回荡着气壮山河的国歌,全体师生为这一庄严的队礼而自豪!
四年四班同学为大家表演《宪法伴我们成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宪法对一个国家而言,如铠甲,如标杆;对学生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同学们认真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同学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大家遵守宪法,宪法保护大家,宪法就在大家身边,宪法陪伴大家成长。大家应共同携手,弘扬宪法精神,争当法治少年!”
党办主任张剑为六年级足球赛获奖班级及万柏林区书法比赛获奖的师生颁发奖状,并对上周值周工作进行总结,颁发“文明礼仪班级”荣誉牌。
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此次活动培养了大家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意识,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网易山西 黄晶 助编 李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