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鑫
身份证号:1423271993****6632
涉案标的:3091500元
执行案号:(2023)晋1102执1548号
执行依据:(2023)晋1102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
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电话:16636881157
悬赏期限: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奖励;若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申请人没有提供的,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