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交警二大队特勤中队在马邑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60的小型汽车缓缓驶来,被设卡民警依法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巩某酒精含量为:77.3mg/100ml。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朔州交警二大队温馨提示: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酒后开车只会让你离危险更近一步。再次提示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助编:祁佳乐
近日,朔州交警二大队特勤中队在马邑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60的小型汽车缓缓驶来,被设卡民警依法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巩某酒精含量为:77.3mg/100ml。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巩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朔州交警二大队温馨提示: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酒后开车只会让你离危险更近一步。再次提示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