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安全畅通的美好生活需求,预防交通事故,缓减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根据接送学生回家方向,对朝阳小学所有家长接送车辆通行、停放进行规范,内容如下:
接送学生往西方向
(1)机动车临时停放地点:
党校以西的非机动车道内(施划有机动车停放起点至终点的指定区域)
(2)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地点
①后瓦一巷至万民药房指定区域(施划有非机动车停放起点至终点的指定区域,停放方向与路崖垂直,车头向外,紧靠路崖)
②科技巷子以东指定区域
③后瓦工行以西指定区域
注意:万民药房以西(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终点处)至党校门口路段禁止一切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02——
接送学生往东方向
机动车临时停放地点
①党校对面公交站台以东的非机动车道内(施划有机动车停放起点至终点的指定区域)
②会校对面以东的非机动车道内(施划有机动车停放起点至终点的指定区域)
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地点
学校对面天桥下指定区域
——03——
禁停区域
后瓦一巷以东至一心堂(学校大门两侧)
(2)
万民药房(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终点处)以西至党校门口路段
(3)
学校大门消防黄色警示线内
(4)
会计学校以东至后瓦二巷
(5)
公交车位及学校对面1、2号公交专线专用区域内
以上区域禁止一切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对违反上述停车规定及要求的车辆,将拍照上网。
——04——
通行、停放要求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允许临时停放时间:朝阳小学公布的上下学时间前后各半小时内。
机动车按行车方向斜向停放,车头统一朝外。
非机动车:
①停放方向与路崖垂直,车头向外,紧靠路崖;
②驾乘人员需佩戴安全头盔;
③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通行;
④听从执勤交警指挥及志愿者安排。
处罚措施
(1)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接送人,执勤民警将会同校方安保处、保安进行监督管理,对个别屡教不改、横冲直撞、谩骂执勤人员的行为列为班级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和家长课堂的反面素材。
(2)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执勤交警将直接进行拍照取证、贴单处罚。
本告知书规定内容从2024年2月28日起执行。
家长朋友们,文明是一种态度,安全是一种保障。有了大家的支持,我们的出行会更安全,我们的道路也将更通畅,让我们一起携手,为朝阳小学的安全筑牢防线,对所有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说“不”,一起为建设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努力,为创建文明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
朝阳小学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