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 11:36:22 来源: 清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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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公安局关于调整重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的补充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有效提升清徐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进行调整,现补充通告如下:
一、新增G307国道市政化(油房堡—清泉南路)为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全天禁止通行。途经上述路段的重中型货车绕行开西路、开南路、清泉南路。
二、凤仪街西延(外环307口—梗阳西街口)、都小路、水屯营路、站台路等道路限时通行,每日早7:00-20: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三、除上述条款外,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其他各项规定不变。
四、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变化,将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限行措施。
本通告从2024年4月25日起执行,之前已发布的重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清徐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2日
助编:祁佳乐

本文来源:清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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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婷茹_shanxi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