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2 14:49:46 来源: 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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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吕梁临县公安局刘家会派出所民警接到当事人曹某某报案称其被郭某某殴打。民警立即到达现场,了解到曹某某和郭某某系朋友关系,当晩双方饮酒后,因言语不合、情绪激动,发生肢体冲突。考虑到两人是朋友关系,且伤势显著轻微,派出所民警秉着“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对双方进行耐心劝导教育,双方均对自己酒后冲动的行为感到后悔,表示不该一时冲动,给他人带来伤害,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临走前,双方当事人对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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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婷茹_shanxi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