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吕梁交警现曝光4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01
酒驾
2024年6月7日21时许,薛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学院路纬三十一路口时被直属四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4年6月8日22时许,南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纬三十一路被直属四大队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共1500元的处罚。
02
车辆超员
2024年5月28日,中阳交警大队枝柯中队在中阳县枝薛线2公里600米处,查处一辆鲁E7***X法的轻型普通货车,车内乘坐2人,货厢违载2人,四周堆满货物。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薛某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03
“二次”无证酒驾
6月6日18时14分许,孝义交警大队兑镇中队民警在辖区内查获张某亲酒后驾驶一辆晋JE**74(车辆状态为注销)宗申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5.9mg/100ML,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亲从未领取过机动车驾驶证,曾于2022年8月14日因无证、酒驾已被孝义大队兑镇中队处罚过一次,属于二次无证酒驾,张某亲被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