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诈骗手段花样百出,覆盖面广、蔓延性大、发展十分迅速,且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段翻新较快,犯罪手法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为提高同学的“反诈防诈”安全意识,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和国师街校区先后于6月12日和6月14日开展了本学期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邀请检察官来支招,梳理当下常见的诈骗手段,通过法治课堂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我保护!
6月12日下午,晋源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高卓讲师在步云堂为晋源校区高一年级的同学带来了预防电信诈骗和网络性侵害的法治课堂。高卓检察官自入职以来,一直从事未成年人犯罪和预防工作。她在授课过程中,联系现实,通过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受益匪浅的法治课堂。
就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检察官指出以下情形要警惕:高额报酬刷单、“熟人”求借钱领奖、网贷先交钱、网上购物给“退款”、配合“公检法”汇款、网络交友教“投资”“赌博”、非官方“充话费”“买装备”“续会员”等。犯罪手段千千万,时刻牢记远离性侵害,我们要做到:不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不暴露个人信息;不拍个人隐私照片;不发送、传播带性暗示的信息;不浏览不健康的信息;不轻易约见网友。
6月14日,在国师街校区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讲座。褚校长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邀请到的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广,并请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助理、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杏花未检团队成员张洁讲师展开授课。张老师为高一年级开展了安全普法讲座《让青少年不再“迷网”》。过程中,检察官针对同学们的问题作出了行之有效的回答,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网络防护技能,也为网络安全提供了一份校园保证。
同学们,不要觉得网络犯罪离自己很远,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社会道德,时刻保持警惕,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陌生号码要防范、未知链接要注意、社交好友要核实、个人信息要保密、转账汇款要谨慎。自觉为自己筑起最牢固的城墙,方能远离形形色色的“陷阱”,不再“迷网”。
(网易山西 黄晶 助编 郝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