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吕梁市孝义市公安局西辛庄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委报案,称网名“丹*”在网络上发布该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相关谣言。经查,2024年8月19日,李某为宣泄情绪,通过注册名为“丹*”账号,在某社交平台APP上散布关于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相关不实信息。给该村搬迁安置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孝义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助编:张晓秀
8月21日,吕梁市孝义市公安局西辛庄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委报案,称网名“丹*”在网络上发布该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相关谣言。经查,2024年8月19日,李某为宣泄情绪,通过注册名为“丹*”账号,在某社交平台APP上散布关于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相关不实信息。给该村搬迁安置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李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孝义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