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7起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对身体伤害案例,并提醒驾乘人员不论在高速公路还是在市区道路只要驾乘车辆出行,必须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
此次曝光的7起交通违法案例是:
9月2日,金某驾驶贵F号牌小型轿车行至二广高速677KM处,撞到路面遗留物,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8月31日,黄某疲劳驾驶晋MD号牌微型轿车行至209国道楚侯路口,追尾大货车,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8月31日,张某驾驶晋A号牌小型客车行至京昆高速公路419公里处,因操作不当碰撞护栏,由于规范使用安全带,车内人员没有受伤。
8月30日,王某某驾驶晋AF号牌轻型厢式货车行至阳泉市新建街某路段,撞到在停车位内停放的小型轿车,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未受伤。
8月25日,康某云驾驶晋J号牌小型普通货车行至蔚汾加油站附近,冲破中央隔离带后撞对向车道路牙石,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受轻微伤。
8月18日,代某驾驶津AF号牌小型轿车行至208国道水河铺村村口,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因规范使用安全带,受轻微伤。
8月18日,张某驾驶晋A号牌小型客车行至太原二环高速39KM处,追尾小型客车,因规范使用安全带,手部轻微刮擦。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