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数据比对发现,参保人王亚男等7人存在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期间违规领取失业金或重复领取失业补助金等违规行为。因无法实现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现将《追缴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公告如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1. 王亚男,身份证号码:152502198801******。违规事实: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正常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时领取失业待遇13687.88元。
2. 彭雅洁,身份证号码:511102198807******。违规事实:2021年6月、8月、11月至2022年2月、2022年4月、6月至8月正常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时领取失业待遇21012.84元。
3. 孟祥真,身份证号码:230303196903******。违规事实:2020年1月正常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时领取失业待遇2297元。
4. 刘占山,身份证号码:230306196809******。违规事实:2020年1月正常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时领取失业待遇2297元。
5. 殷效宏,身份证号码:142421197703******。违规事实:2021年7月、9月、10月、12月正常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4732.8元。
6. 郝刚,身份证号码:140602198611******。违规事实:2023年1月正常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1425.6元。
7. 魏密成,身份证号码:140211196109******。违规事实:2021年10月至12月正常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3835.2元。
以上7人请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朔州市平鲁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指定账户,并在银行回款单注明原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失业退款字样。逾期拒不配合或拒不清退违规待遇的,将按照朔州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协同合力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朔人社发[2024]22号)文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严重失信人员行为的,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单位名称:朔州市平鲁区社会保险中心
收入户名:朔州市平鲁区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基金
收入户账号:04854001040028198
行号:10316908540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鲁区支行
联系电话:0349-5690579 13934941229
单位地址:朔州市平鲁区平阳西街36号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