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晚,驾驶员张某持有A2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晋FLR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朔州市应县新建西街西岗,被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黄巍中队民警拦截,在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检查后,结果显示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领驾驶员进行抽血检测,其结果为143.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面对铁证,驾驶员张某还坚称自己是中午喝的酒。
最后,民警将驾驶员张某带回应县交警大队约束至酒醒,对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