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盂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盂县某电动车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29日,阳泉市盂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盂县秀水镇某电动车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查,当事人将1辆绿源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和车身座椅自行改装,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盂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1辆、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