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忻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忻州市拟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忻州城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二)收购价格
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三)房源条件
1.位置合适。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基本配备、生活配套相对完善。
2.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我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以70-120平方米为主)要求。
3.手续齐全。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3.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4.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5.参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事项
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联系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号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5室
联系方式:0350-3023453
邮件:xzzfk0350@163.com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