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9]345号)和《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法律授权,履行工作职能,对以下停车场(位)出入口设置、泊位数量是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否具有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进行抽检,根据交通流量实时数据反映,做出交通影响风险评估。经评估以下停车场符合交通管理要求,不具有影响交通秩序管理的潜在风险。(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负责对以下停车场占用公共道路资源、越占“红线”以及土地性质、产权归属、消防等其他与交通管理无关的资料,进行审核)。
后附:《符合交通影响评价要求停车场(位)统计表》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