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国庆假期的第五日,太原迎泽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工作中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
5日8时47分左右,四中队民警在解放南路与康乐街口设卡,重点对小客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进行检查,刘某某驾驶晋A0YK03蓝色思威小型客车由南向北通过卡口时,民警闻到了浓重的酒味,对刘某某现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9时55分许 ,田某某驾驶晋HC68XX 灰色格蓝迪小客车由南向北通过康乐街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91mg/100ml。田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 ,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5日当天的行动中, 民警还查处客车乘车人不系安全带7起、客车超员1起,有效消除了辖区的交通安全隐患。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