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忻州保德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当事人被查获后,疑惑的表示自己早上并没有喝酒。
当天早上7时左右,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S249线120公里100米处时,因酒后驾驶被检查的民警查获。民警立即对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事后,张某某说他根本不知道前一天喝了酒,今天一早开车也算酒驾,并且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直到民警现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他才恍然大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张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