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案例一
2024年10月16日,原平市。
刘某云驾驶晋HHN1**小型汽车追尾弓某丽驾驶的小型汽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发生时,车上人员均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此次事故中无人受伤。

2024年10月3日14时45分,定襄县。
吴某宝驾驶车牌号为晋A382**小型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与段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中,双方驾驶员与乘车人员均正确佩戴安全带,事故虽然造成车辆损毁严重,但乘员均未受伤。
反面案例

正面案例一
2024年10月16日,原平市。
刘某云驾驶晋HHN1**小型汽车追尾弓某丽驾驶的小型汽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发生时,车上人员均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此次事故中无人受伤。
2024年10月3日14时45分,定襄县。
吴某宝驾驶车牌号为晋A382**小型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与段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中,双方驾驶员与乘车人员均正确佩戴安全带,事故虽然造成车辆损毁严重,但乘员均未受伤。
反面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