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忻州保德交警在康刘线附近执勤时查获一名酒驾摩托车的男子赵某某。
当天下午15时20分许
在康刘线3公里100米处
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
行驶到民警执勤点
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随即对驾驶人
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公安网查询发现,赵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已有前科:经查,驾驶人赵某某于2024年8月27日因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保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过一次……
没想到时隔不足两月
赵某某竟然不知悔改
重蹈覆辙
饮酒后再次驾驶摩托车上路
他不仅要面临“二进宫”
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惩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