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朔州市平鲁区和平加油站等1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朔州市平鲁区和平加油站等11家企业的申请,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安全审查会议,会议议定:
朔州市平鲁区和平加油站等6家企业符合延期、变更条件,准予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应县华诚顺利加油站等5家企业符合变更条件,准予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企业名单.pdf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