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15:35:59 来源: 忻州交警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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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20时21分许,岢岚县向阳街。
张某宏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车号为晋HZN7**的小型普通汽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11月14日15时47分许,国道209线758公里处。张某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五征牌三轮汽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徐某祥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车号为晋HKD5**的小型汽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郭某虎因涉嫌饮酒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郭某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郭某虎被依法处以罚款1350元处罚。石某生因涉嫌饮酒后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石某生被依法处以罚款1350元处罚。岢岚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酒后禁驾。
本文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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