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侦办的张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1401073300002024100001),经查受害人部分被骗资金转入了以下银行账户:被骗资金2500元转至银行账户6222***********3398(户名:王华庆,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现被害人提出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拟对上述账户内的被骗资金进行返还。涉及上述冻结账户的其他受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30日之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职工新村责任区刑警队。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351—4423110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美奥花苑底商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职工新村责任区刑警队
2024年11月26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