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清徐县公安局
关于调整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通行效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梗阳大街货车禁行路段由梗阳大街清泉南路口东移至梗阳大街都小路口以东,取消凤仪街西延(外环307-都小路口)、都小路为重中型货车禁行路段,上述路段24小时允许重中型货车通行。
二、除上述条款外,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其他各项规定不变。
三、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四、法律责任:
1.本通告从2024年12月21日起执行,2024年12月2日至12月20日为宣传阶段。之前已发布的重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清徐县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