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
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依法对以下5个涉案冻结账户办理资金返还,现依规对办理资金返还的涉案冻结账户公告如下:
1、冻结涉案账户62284803083****2172(户名:高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3258.89元。
2、冻结涉案账户62146732300****4475(户名:李瑞豪,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2594.75元。
3、冻结涉案账户622848012064****218(户名:刘成荣,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锦湖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364012.85元。
4、冻结涉案账户621485035****299(户名:王腾,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华龙路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333827.55元。
5、冻结涉案账户622848171710****270(户名:眭绍辉,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潇湘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04023.62元。
以上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还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30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反诈中心办理,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警官、温警官
联系电话:18636806110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5号
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
2024年12月05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