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用热时间
自本年度10月25日0时至次年度4月10日24时止。根据气温波动,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适当提前或延长供热时间。
二、供热收费地点
(一)银行代收:朔州市交行、朔州市中行、朔州市建行(手机银行、网银)、山西银行、农业银行(手机银行、网银)、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二)自设收费点:蒙银村镇银行(市政府西)、蒙银村镇银行(振华东街海天海斜对面)、工商银行(平朔生活区内)、收费大厅(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公司办公楼下)、滨河湾收费大厅(滨河湾小区底商)、市政务大厅、城区政务大厅、供热百姓服务站。用户卡号咨询点:山西银行(马邑路和古北街交叉口)。
三、供热企业服务项目
免费服务项目:按照用户申请顺序,清洗分集水器滤网、室内及楼道主管简易排气;
收费服务项目:采暖费;
缴费渠道: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服务、支付宝生活服务、银行代收、供热公司所设收费大厅、朔州市各政务大厅。
四、采暖费资费标准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1】341号文件、朔州市物价局朔价管字【2013】52号文件,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居民住宅按建筑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6元(按建筑面积2.52元),公建(非居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4.8元。
五、供热服务标准和承诺
根据国家标准,采暖期居民室内供暖温度18℃±2℃,卧室、起居室内供暖温度不低于18℃。公建用户室内供暖温度按照合同或协商温度执行。对缴费用户承诺缴费72小时内开通阀门。
六、服务热线
供热客服热线:2169999
朔州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供热二级平台
七、供热报装
(一) 供热报装环节
供热报装分三个环节,即受理申请、现场勘察受理审批、签订供热协议。
1、受理申请(0.5个工作日);
2、现场勘察受理审批(3个工作日);
3、签订供热协议 (1个工作日)。
每年4月10日-7月31日接受供热报装,供热报装时间不包含供热设计和施工时间,设计施工具体时间根据用户现场施工情况确定,未完成换热站、庭院管网施工的供热报装申请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新增入网用户可在供热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及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申请用热报装。
(三)报装要件
受理申请环节需要填写入网申请表。
现场勘察受理环节需要查看留存营业执照、建设许可证、入网建筑物信息等相关资料。
八、温馨提示
(一)发现漏水,及时通知所在小区物业或拨打供热服务电话。如因用户采暖设施漏水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为确保用户供热温度达标,严禁用户私接乱改采暖设施,排放采暖水,一经发现给予停暖处理。
(三)用户不得私自开通暖气、破坏锁闭阀、拆除智能终端设备,否则将立即停止供热,并申请公安机关处理。
朔州市再生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