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15:07:08 来源: 繁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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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繁峙县公安局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禁毒办通[2018]70号)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繁峙县公安局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并对查破案件发挥关键作用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二、根据《刑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三、本通告所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向他人提供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强迫他人吸食毒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四、具体奖励标准
(一)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根据缴获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万元。
(二)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视情奖励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
(三)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视情奖励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
(四)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五)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根据查获人员数,视情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万元。
(六)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1万元。
(七)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或罂粟幼苗、大麻种子或大麻幼苗的;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以上三种情形,根据查证情况,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万元。
(八)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九)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五、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繁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2、拨打举报电话:13994179969 136636031133、来信举报:寄信地址为繁峙县平型关东街繁峙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邮编034300;
本文来源:繁峙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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