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一场由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协会和中吕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重量级讲座正式拉开帷幕。此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刘竹梅,她以其深厚的法学造诣,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律知识盛宴,吸引了众多法律界、企业界以及司法界人士的参与。讲座由中吕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吴强律师主持。
11月8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审议通过,引发了矿业领域广泛的学习热潮,此次“《矿产资源法》修订及涉矿纠纷审判”专题讲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酝酿而成的。
主讲环节,刘竹梅会长首先对新法中矿业权基础概念、探矿权含义、矿业权的设立和消灭、矿业权的法律属性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辨析和阐释。每一个概念,每一个条款,她都能信手拈来,讲解得深入浅出,与会人员频频点头。
紧接着,刘竹梅会长结合典型案例,对涉矿业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进行了详细介绍。从矿业权确权到矿业权出让,从矿业权转让到矿产资源压覆,再到矿产资源储量等纠纷,对于各类复杂案件,她一一点明“症结”所在,直击“问题”要害,展现出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
讲座第三部分是与矿业权相关的刑事犯罪,重点分析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情节严重”两个量刑条件,讲解既有理论深度,又贴近实际,为与会人员处理矿业权相关的刑事犯罪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导,让人受益匪浅。
讲座第四部分是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刘竹梅会长着重分析了新法中关于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规定,并提醒矿企要高度重视公益诉讼,践行绿色矿山理念。
两个半小时的讲座,转瞬即逝,大家意犹未尽,受益良多。刘竹梅会长以专业的视角、生动的案例和严谨的态度,为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涉矿纠纷审判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智慧。与会人员聚精会神聆听并不时认真做着笔记,表现出极大的专注和热情。
与会人员表示,此次近距离领略法律名家讲座风采,收获颇丰,刘竹梅会长对于新矿法条文和精神的解读,对涉矿纠纷的审判思路与解决策略的讲解,让他们对矿产资源法律领域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这次讲座不仅帮助他们提升了专业知识水平,还拓宽了他们处理涉矿法律问题的视野,对于今后的工作实践将起到很好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网易山西 张丹丹 助编 兰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