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朔金管罚决字〔2024〕12号)显示,因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石建蓉(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贷后检查岗)警告。
助编:祁佳乐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朔金管罚决字〔2024〕12号)显示,因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对石建蓉(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贷后检查岗)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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