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宋力,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杨继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永强,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王佳男介绍了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宋力指出,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省城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全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通报
(一)太原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太原市2024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据初步统计,2024年1-12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48天,优良率为67.8%,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3天。重污染天数2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4.73,同比下降4.4%。
六项污染物浓度有4项同比下降,分别是:CO、NO2、PM10、PM2.5,其中SO2、NO2、CO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污染负荷从大到小依次为O3、PM2.5、PM10、NO2、CO、SO2。
2.城六区2024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1-12月,城六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排序依次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迎泽区、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城六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由低到高(污染由轻至重)排序依次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不含上兰)、迎泽区、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
3.“三县一市”2024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1-12月,太原市所辖“三县一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和清徐县。“三县一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和清徐县。
4.“三个开发区”2024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1-12月,“三个开发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为:中北高新区、综改区、清徐经开区。“三个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由低到高(污染由轻到重)为:中北高新区、综改区、清徐经开区。
(二)太原市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共6个,分别为汾河水库出口、上兰、李八沟、迎泽桥、河底村、韩武村。省考断面4个,分别是扫石桥、贯中桥、美锦桥、太榆退入汾口。
2024年,太原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83.3%,完成省下达83.3%的考核指标任务;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0%,比2023年的70%提高了10%;国考断面城市水质指数(CWQI)为4.7910,比2023年的4.9040下降了2.30%,太原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24年,韩武村出境断面的优良天数比例由2023年的49.8%提升到71.8%,提高了22个百分点,全年劣V类天数由2023年的56天下降为32天,下降了42.9%。
(三)太原市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4年,我市践行“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全年纳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地块共38个,全部落实土壤环境风险评价,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会同市规资局完成了79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2024年,原太原煤气化旧厂区3个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评审。至此,原太原煤气化旧厂区11个地块全部完成修复治理,确保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共41个地块纳入清单管理。截至目前,太原市优先监管地块完成污染管控33个,完成率为80.5%。
(四)太原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聚力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执法保障,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围绕大气、水、固废等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突出环境问题攻坚、“利剑斩污”、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21项专项行动及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77件,处罚金额1573.6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处罚246件,免予处罚21件,重大案件10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拘留4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件),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重点案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2024年太原市碳市场履约配额清缴任务完成情况,杨继生指出,建设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履约工作是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的主要支柱。针对存在配额缺口的两家企业,市政府协调西山煤电等国有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完成了“代履约”。截止2024年底,太原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度)的8家发电企业,全部完成配额清缴。
2025年是“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的收官之年,张永强表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太原市“一泓清水入黄河”52个省级工程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开工项目中,已完工28个,完工率53.8%,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的“开工率100%、完工率达到50%”的目标。具体工程进展情况:
(一)天眼工程进展
太原市汾河流域水质天眼系统建设项目作为省、市“一泓清水入黄河”重点工程,总投资7360.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表水、入河排污口、雨水泵站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和水质预警溯源、河湖巡航监测体系以及天眼系统平台建设。2024年12月30日出具竣工报告,完成该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切实提高了流域监管水平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能力。
(二)东暗涵入汾水质提升工程进展
202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确定该项目工程内容为:一是将东干渠溢流至北涧河的2.79万m³/d清水截流;二是修复东暗涵与城南污水处理厂原有联络管线,将东暗涵上游清水截留后的1.21万m³/d污水通过管线输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原计划2025年6月完工。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024年12月9日出具竣工报告,比原计划完工时间提前半年。
“近年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始终把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王佳男表示,2024年,通过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和突出问题强化整顿,开展为期8个月的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累计筛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机构有效线索43条,立案38起(其中立案调查中2起),移送公安2件,处罚36起,涉及监测机构26家,处罚金额131.2万元。累计筛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54家,立案35起,涉及检验机构33家,处罚金额522.78万元,1家涉嫌刑事犯罪的某机构,向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双移送”。一系列执法检查成效显著,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和打击了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发生。
(网易山西 秦勤 助编 兰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