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7 16:41:30 来源: 忻州市人民政府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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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旅游形象,保障旅游景点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货运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2022年12月忻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基础上,对忻州市部分城市道路货运车辆的管控措施进行了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反馈:3254058145@qq.com 3.现场征求意见: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401室 4.反馈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2日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助编:祁佳乐
本文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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