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上午,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乡贤街派出所民警经巡查发现辖区某婚庆店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现场查获收缴各类烟花70余件、爆竹3箱。店主贺某某因买卖、储存危险物品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5年1月24日晚,临汾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巡警大队在开展巡逻时发现向阳西路亚朵酒店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后,违法行为人已离开现场。经多部门配合查证,最终发现其踪迹,确定了其身份。1月25日,公安民警得知违法行为人刘某已离开临汾前往三亚市途中,根据《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刘某被要求限期赶回临汾,接受行政处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