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月2日下午19时46分,吕梁中阳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民警在辖区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民警现场核实,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据驾驶人王某冬讲,以为春节期间交警不会查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多带了1个人。民警对驾驶人王某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驾驶的严重危害性。该驾驶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保证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不再犯同样的错误。随后,王某冬联系其他车辆将超出人员转运带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冬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3日14时59分,吕梁中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辖区乔家沟村路段执勤时,发现晋 J6E*** 小型普通客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对超出人员进行转运。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