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定级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290号)等规定,在企业自主申报、评审单位现场复核的基础上,经研究,拟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侯马分公司等6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17日至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不予确认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军,0351-6819871。
地址及邮编: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山西省行政办公区2号楼616室,030001。
2025年2月17日
拟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公示名单
(6家)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侯马分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销售分公司(长治
油库)
3.中油华北太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4.中国航油集团山西石油有限公司
5.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
6.延长中化石油销售(山西)有限公司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