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5年3月5日04时许,保德县。武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神山去往河曲方向,行驶至迎宾大道故城村附近时,因刹车导致车辆折头与绿化带发生碰撞,驾驶人武某某因系安全带在事故中未受伤。
案例·二
2025年2月7日9时40分,河曲县。李某伟驾驶车号牌为晋HHG9**的小型汽车,沿省道249线行驶时,追尾前方由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尾部,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在本次事故中,两车驾驶人均规范使用了安全带,未受伤。晋HHG9**乘车人史某慧由于未规范使用安全带在事故中受伤。